延安整风运动后的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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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整风运动后的王明

王明,自三十年前离我们远去。回溯至那1974年4月,苏联莫斯科郊外列宁山脚下的“新圣母公墓”里,增添了一座崭新的墓碑。那墓碑下长眠的,是一位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刻下深刻痕迹、堪称负面典型的杰出人物——王明。

众所周知,王明在土地革命战争期间曾犯下“左”倾冒险主义的严重错误,抗战时期又陷入了右倾投降主义的泥沼,并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遭遇了政治上的低谷。尽管如此,经历了延安整风的风雨洗礼后,这位曾在党史舞台上风光无限、人生经历跌宕起伏的历史人物,其后续的命运走向,却鲜为世人所熟知。

01、“七大”前后

从1942年春天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进行的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延安整风运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克服党内严重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特别是使全体党员和干部从王明教条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而在思想上彻底肃清王明“左”右倾错误在党内的严重影响。作为延安整风运动中受“批判”的主角,王明先是打起了“学习毛泽东”的旗号,企图以此骗取毛泽东和党内大多数人的信任,蒙混过关。此计不成,他又把错误一股脑儿推在了别人身上,极力为自己开脱,还以患病为由消极对待整风和对他的批判。但严重的错误和事实不容狡辩,1945年4月20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四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倾错误路线的死刑。

在《决议》正式获得批准前,中央委员会三次将决议草案呈送王明审阅。尽管王明未曾明确表达反对立场,《决议》通过当天,他亦向毛泽东及中央委员会寄去一封长信,详细阐述了对《决议》所做结论的全面赞同、服从与支持,以及对党的历史及个人过往失误的评价。然而,他的态度并非出自内心真诚。正如他在《中共五十年》中坦诚所述,他之所以发表这样的言论,实是出于“反毛斗争仍需持续”的考虑,以及“留得青山在,不愁无柴烧”的权变之策。

1945年4月23日,党的“七大”如约召开。会议坚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王明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毫不妥协的斗争,态度坚定,绝不姑息。但在处理王明个人问题时,却展现出了极大的宽容与同情。当时,王明因病卧床,是被担架抬入会场的。在开幕式结束后,他便离开了会场。这成为他一生中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正式代表身份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停留的时间仅约15分钟。在持续五十余日的大会期间,他仅象征性地出席了这一次,这一举动无疑昭示了他的政治态度——或许源于内心的羞愧,或许因嫉妒,或许因心灰意冷,或许是无声的抗议,或许是因为体力不济……

整风运动落幕之际,王明的声誉急剧衰退,众多同志对他产生了嫌恶。这一态势预示着他在即将到来的“七大”选举中可能遭遇挫折,进而被排除在党的最高领导层之外。鉴于王明在党内长期占据的地位和影响力,为了捍卫历史的尊严并团结那些曾犯过失的同志,毛泽东在选举中央委员的关键时刻,既在大会上公开,也在私下进行了大量思想动员,成功说服代表们本着团结的原则,以党的全局利益为重,为王明投下宝贵的一票。最终,王明以321票的得票率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尽管在44名中央委员中,他的得票数仅位居倒数第二,略超博古,但这已是不易。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样犯过“左”倾错误的另一位重要领导人王稼祥,他率先脱离王明的教条宗派,对遵义会议及六届六中全会的顺利召开起到了关键作用,并首次完整提出“毛泽东思想”概念,但在七大选举中却仅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由此可见,深受王明“主义”之苦的毛泽东和党中央对王明确实给予了特别的宽容。然而,七大之后,王明并未能重返中央政治局。

在“七大”召开前夕,王明承担了妇女工作与统一战线领域的主要职责。自“七大”会议闭幕以来,王明的健康状况实现了显著好转。鉴于此,党中央决定赋予王明新设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一职,其核心任务是研究党的政策并草拟法律文件。1946年6月,中央设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8年12月更名为法律委员会。中央继续委派王明担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在解放战争期间,王明领导该委员会,高效地完成了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以及全国性宪法草案的拟定任务,并在山西参与了一段时间的土地改革工作。1949年9月,王明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被选举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他被任命为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成为新中国政法领域的重要领军人物。1950年,王明负责主持制定新中国首部婚姻法,为我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

02、在西柏坡

1949年三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于西柏坡召开。在此期间,王明连续发表了两次演讲。在3月8日的首次发言中,他毫无保留地赞同了毛泽东在会上的讲话,并对毛泽东卓越的领导才能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尽管如此,尽管他不断强调“紧跟毛主席的旗帜”的重要性,却对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进行了扭曲和质疑。针对此点,刘少奇立刻指出:“‘紧跟毛主席的旗帜’具有两层含义”,“你所称的毛主席的旗帜,实际上是一种掩饰”。在会上,其他代表也对王明的观点提出了批评。面对同志们的批评,王明当天便与毛泽东进行了交流,并诚挚地请求获得再次发表演讲的机会。

于3月10日的会议场合,王明再度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他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自身存在的三个主要不足:首先,对毛泽东思想的领悟过于拘泥于教条;其次,在自我批评的实践上尚显不足;最后,他坦言自身能力尚有欠缺之处。他承诺,未来将着力改正这些弊端,摒弃个人私利与职责,全身心投入到自我不足的改进之中。王明将自己比作一头勤勉的驴,愿意踏着毛的足迹缓缓前行,并自问是否能够最终追上脚步。

针对王明此类言行背离的行为,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闭会演讲中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就协助王明改正错误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此,全会特地作出决议,责令王明就内战及抗战期间所犯的错误撰写一份声明书,并提交政治局进行审议。会上,王明口头表示愿意接受这一决议。

3月16日的午后,毛泽东亲临王明的居所,亲自敦促他撰写一份真挚的声明书,要求他深刻反省自身过错,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中国的黎明。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将张闻天等人的见解材料赠予他,供其参考。然而,王明对党中央要求其撰写声明书的决定一直予以推诿,对党中央及毛泽东等同志的耐心指导置若罔闻,对过往的错误拒绝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鉴于此,1949年3月23日与10月23日,刘少奇两次代表政治局与他进行谈话,强调拖延撰写声明的不妥之处,批评他未尊重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并期望他能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尽快完成声明书并提交中央审议。10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在听取刘少奇关于与王明谈话的汇报后,会议再次作出决议,要求王明“必须遵守二中全会的决定,并依照二中全会上同志们对王明同志的批评方向及王明同志在会议上表示愿意撰写声明书的意愿,立即着手撰写声明书,提交政治局审阅”。11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将此决议通知了王明。

接获中央办公厅的来函后,11月6日,王明向毛泽东主席寄出了一封信。信中,他提及了1948年12月某日,遵照主席“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教诲,曾就《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个人的“数点见解”。如今,他再次向中央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声明自己对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表示坚决拥护,并对决议中涉及的历史问题,承诺将不再向他人提出任何不同意见。“至于抗战初期的失误,中央已作出明确结论,作为党员,我必定接受并严格执行。”尽管在信中王明宣称对决议毫无保留地接受和遵从,然而,这种“即便内心仍有保留”却“不敢再提”,“绝对服从”,“不再向他人流露任何异见”的姿态,实则流露出强烈的抵触与不满。这种态度亦显现出王明并未真心实意地遵循中央决议,进行深刻反省与彻底检查自身所犯的严重错误。

鉴于王明同志对党中央持有的公开对抗的坚定立场,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于深入研讨财经工作的同时,特地就王明同志的问题展开了专项讨论,并于6月9日正式通过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指出:尽管王明同志曾两次致信中央及毛主席,表达了他完全接受《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立场,但不久之后,他却向主席表示对决议存有保留,并提出“除接受决议外,拒绝发表任何附加声明”。在对待抗日初期错误问题上,他仅准备接受中央的结论,却拒绝表达个人的见解。三中全会认为,王明同志至此时仍拒绝反省自身过往的错误,对党中央的态度显得不够诚恳,且其不遵守二中全会决定、未向政治局提交声明书的行为,已构成无纪律行为。因此,三中全会决定,王明同志应继续执行二中全会的决议,对他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撰写的各类文章、小册子及其他文件中的原则错误,进行一次深入的自我反省,以证明其已深刻认识到并承认了错误,并在思想和行动上作出实质性的改正。声明撰写完毕后,应立即提交中央政治局审阅,并在必要时,由政治局将声明提交后续的中央全会进行讨论。

党的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该决定凸显了王明同志在处理个人错误问题上的态度已愈发严重。从迟延不提交声明书,到对政治局的通知置若罔闻,再到竭力狡辩与对抗,其顽固地坚持“拒不反省”,这一连串行为暴露出他一错再错,严重违背了党的纪律。自遵义会议以来,党的中央全会首次就个人问题作出正式决议或决定,而王明同志不幸成为了首位。尽管七届二中全会曾就其问题作出口头决定,但并未形成书面文件。而此次七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正式决定,明确指出王明同志的问题已非小事,而是演变为党内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关乎党能否坚持正确路线、摒弃错误路线,关乎能否在正确路线的基础上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关乎如何正确对待毛泽东思想。王明同志的问题发展到这一步,并非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与他个人为敌,而是中央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加强党的团结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完全是其自食其果。然而,七届三中全会并未对他进行批判,也未给予任何处分。

正值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王明身陷天津,全力以赴于考察工作,错失了与会之机。归抵京城后,不幸病魔缠身,对于全会所作出的决定一无所知。直至7月30日,中央办公厅将全会文件转交至他手中,方始得知相关决定。次日,即8月17日,王明致信毛泽东及中央书记处,表示在病情允许且工作安排妥当时,将着手撰写声明书。他恳切请求中央提供所需资料,并询问完成声明书的时限。然而,王明亦坦言,由于种种原因,撰写声明书“实需较长时间”。8月18日,毛泽东在王明的信上批示,要求王明的声明书务必在11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完成,并提交政治局审议。同时,毛泽东指示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将此时限口头通知王明,并尽力为他提供撰写声明的相关资料。

03、赴苏养病

在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并催促王明向中央政治局提交检讨声明之时,毛主席明确指出,必须于1950年11月上旬前完成声明书的撰写。然而,到了9月上旬,王明却出乎意料地向中央提出了前往苏联接受治疗的申请。依照惯例,他理应在完成声明书并经中央审查批准后,方可启程。

鉴于王明确实身患重疾,且苏联的医疗条件及护理水平均优于我国,党中央及毛泽东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经与苏联方面协商,批准了他的赴苏治疗请求。1950年10月25日,王明携夫人孟庆树、子女王丹芝与王丹丁,以及中央派出的保健医生陈锋禹和保姆陈启珍,一行六人,在警卫秘书田书元的护送下,从北京启程,乘坐火车穿越东北,前往苏联。他们于11月初顺利抵达莫斯科。

此行苏联,源自王明本人的恳请,并经党中央的批准得以成行。然而,在20多年后,他在《中共五十年》一书中却对此次赴苏的初衷进行了扭曲描述,声称其前往苏联治疗疾病是毛泽东“突然决定”且“刻意安排”的结果,其背后动机被暗示为“试图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借美国飞机之力,将其炸死于前往苏联的铁路途中”。然而,众多事实证据显示,他的这一“阴谋暗害”的说法缺乏根据。事实上,中央对他的安排井然有序,他的整个旅程安全无虞。甚至在出发前的10月23日,他还特地致信刘少奇与毛泽东,信中充满了对他们的感激之情。

王明首次踏足苏联,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疗养之旅。病情渐缓之际,他于1953年12月9日重返故土,继续在法制委员会担任职务,依然居住于北京孟公府胡同2号的那座宽敞且静谧的四合院。次年4月,旧疾复发,他不得不再次入院治疗。此后,他专心致志于养病,再未重返工作岗位。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将政务院更名为国务院,并对若干部委进行了精简与调整,法制委员会亦在此次改革之列。自此,王明在政府中的职业生涯画上了句号。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在会议召开前,中央曾将此决议送至王明手中,征求他的意见。他在回信中表示对决议毫无保留的赞同,并坦陈因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此次全会。

1955年三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在京城隆重召开。然而,因健康问题,王明未能出席此次盛会。吉林省委副书记、会议代表富振声,鉴于王明未出席且持续未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深刻反省,特地向毛泽东同志及大会主席团写信,将王明的错误比喻为“一笔沉重且繁重的债务,至今尚未得到偿还”。大会主席团随即把此信转交给了王明。王明在收到信件后,立即于四月一日致信毛泽东同志及大会主席团,对富振声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答辩”。

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如期举行。会前,王明致信刘少奇,恳切地请求他将信转呈中央与主席,说明因健康状况堪忧,无法亲自出席此次会议。同时,鉴于其长时间未能履行职责,他主动提出辞去中央委员职务的请求。尽管中央批准了他的请假,却并未撤销其中央委员的身份。当时,王明的健康状况极为糟糕,肝炎、胆囊炎与心脏病反复发作,治疗效果并不理想。鉴于此,王明再次提出赴苏联就医的申请。在中央的同意下,王明携夫人及子女于1956年1月30日从北京搭乘飞机出发,于2月1日抵达莫斯科。中央对他的健康状况十分关注,特地派遣保健护士、警卫员及保姆陪同,随后又派遣了两名针灸医师前往苏联,协助苏联方面对王明进行治疗,历时半年之久。此外,他的秘书田书元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定期寄送资金、物资、药品及报刊资料等。鉴于王明是以中共中央委员的身份前往苏联就医,苏联方面亦对其给予了高度重视,提供了精心治疗与细致关照。因此,王明的病情迅速好转,身体逐步恢复健康。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大会召开前的一个月,也就是8月上旬,党中央特意向王明发出电报,希望他在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能够回国参加此次盛会。然而,到了9月8日,王明以病情严重为由,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提交了请假申请,表达了他无法成行的遗憾之情。尽管王明未能亲临“八大”的现场,且长时间未能参与工作,他主动提出辞去中央委员的职务,但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始终以党的根本利益为重,坚持提名他为中共中央委员的候选人,并为此进行了持续不懈的思想动员。最终,在“八大”的选举中,王明依然当选为中央委员,但在97名中央委员中,他的得票数最少,按照票数排名,他位于最后一位。

1957年11月,毛泽东主席率领中国代表团访问苏联。尽管访问行程紧凑,毛主席仍特别指派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赖祖烈等同志,专程前往探望。当时,王明虽然还残留一些轻微的神经官能症状,但身体状况已大体康复,足以归国工作。然而,他却选择留在了苏联。中央政府深悉他的处境,并未催促其回国,反倒是坚持定期为他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党中央对王明在国内的家人也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王明一家迁居苏联后,其父母定居于孟公府2号。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国家特地为他们每人每月发放了50元的生活补助。此外,众多中央同志也时常前往探望这四位老人。1957年5月,王明的父亲陈聘之不幸离世。鉴于王明身处国外,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全权负责了丧事安排,将陈聘之安葬于八宝山革命公墓,并为其修建了庄重的坟墓。陈聘之去世后,国家向王明的继母黄莲舫发放了700元的抚恤金,并将三位老人的生活补助上调至每月150元。对于这些妥善的安排,王明在国内的亲朋好友均表示满意,而王明本人也对此表达了诚挚的感激。

04、“文革”期间

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狂澜席卷全国,王明不幸背负了“机会主义头子”、“苏修代理人”、“大叛徒”等重罪名,遭受了残酷的批判与曝光,成为了众矢之的。在此期间,他与中央的联系日渐疏离。尽管中央并未对他做出任何正式的处分,也未将他开除党籍,但在国内,他的家园与亲人却未能幸免于难。孟公府2号遭到了造反派的残酷查抄,陈聘之的墓碑被红卫兵恶意砸毁,其遗体亦被挖掘出土。他的继母黄莲舫被迫返回故乡,他的兄弟姐妹、岳父母等亲属也在这场“文革”的浩劫中不同程度地遭受了迫害。

“我必须全力以赴,将我每一滴血汗与每一份真挚的热情都毫无保留地投入其中,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1971年,他陆续推出了《中国共产党五十年》、《“整风运动”作为“文化革命”的序曲》以及《“文化革命”与毛泽东同帝国主义合作的策略》等著作。次年年初,他又发表了《孤僧的命运与毛泽东的十大》一文。该作品于1974年3月20日由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出版。

《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逆行为》,约20万字,是王明一生最大的一部著作。全书主要围绕“文革”展开,否定毛泽东思想。诽谤毛泽东是“野心家”、“阴谋家”、“叛徒”、“敌人”、“当代秦始皇”、“新暴君”、“新军阀”等,还编造出毛泽东多次企图谋害他的生动谎言。王明抱着一个目的,那就是贬低搞臭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为自己的错误路线翻案,以发泄长久以来积压在心中的不满,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正确思想和路线的代表。该书出版后,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严重败坏了党和毛主席的声誉。1980年 12月,我国现代史料编刊社把此书作为内部参考资料翻译成中文出版,并改名为《中共五十年》。

05、客死他乡

《中国共产党五十年:毛泽东的叛逆之路》是王明在病榻之上倾注心血的遗著。仅仅四日后,即1974年3月23日,他带着对未能彻底批判毛泽东思想的遗憾,走完了人生旅程。

王明,这位曾在党史中熠熠生辉的传奇人物,如今却静静地安息于异域他乡的土壤之中。每当人们纷至沓来,在新圣母公墓缅怀果戈理、屠格涅夫、赫鲁晓夫等众多杰出之士时,鲜有人会驻足停留,目光投向他那略显孤寂的墓碑。